非經常損益包括哪些內容?
非經常損益包括以下幾項:處置長期股權投、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產生的損益;各種形式的政府補貼;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資產減值準備;轉回往年的減值準備;短期投損益,但經國有關部門批準具有經營資格的金機構取得的除外等等。非經常損益指的是收入和費用,公司生產經營沒有直接關系,但影響的真實和公正的評估公司當前的經營成果和盈利能力由于其質,數量或發生頻率雖然與生產經營有關。
非經常損益的主要組成部分有哪些?
第一、政府補貼。當上市公司作為地方企業的代表遇到困難,瀕臨停牌時,地方政府部門的“紅包”往往是上市公司復蘇的簡單而有效的藥方。因此,政府補貼一直是上市公司非經常損益的最高組成部分。
第二、債務重組。在市場環境下,我國公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允許資金困難、財務困難的公司根據債權人之間的協議或法院仲裁,從債權人那里獲得各種優惠政策的優惠,如免除部分還本付息、修改原債務條件、以非貨資產償還等。
第三、投收益或損失。上市公司實現的投收益受宏觀經濟環境的影響較大,具有較強的波動和不可預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