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全國統籌是社保經辦機構依法統一征收統一管理在屬地范圍內統一調劑使用社保基金。
社會統籌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具體如下:
1、社會統籌由國家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社會互濟,在基本養老金的計發上采用結構式的計發辦法,強調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激勵因素和勞動貢獻差別;
2、基本養老保險是由國家強制實施的目的是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
3、改變企業各自負擔本企業退休費的辦法,由社會保險機構或稅務機關按照一定的計算基數與提取比例向企業和職工統一征收退休費用,形成由社會統一管理的退休基金。
社保全國統籌意味著什么?
目前,養老保險基本處于省級統籌階段,也就是各個省、市、自治區的養老保險是單獨管理運作的,相互之間沒有打通。而社保全國統籌之后,意味著全國各地區的養老保險政策會統一起來,一起運行管理,包括繳費政策的統一和退休待遇的統一。
需注意的是,無論是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還是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都在全國統籌的范圍中。因此,無論參保人參加的是哪種養老保險,都可以享受到全國統籌后帶來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