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歲以內算兒童?
18歲以內算兒童。國際《兒童權利公約》界定兒童是指18歲以下的任何人。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3次會議批準了《兒童權利公約》,并與各人民團體、國際組織、新聞媒體以及個人共同努力,把本公約規定的義務從單純意向角度上的宣言轉變成為改善所有中國兒童的生活的具體行動方案。《兒童權利公約》于1992年4月1日開始在中國正式生效。《兒童權利公約》由聯合國1989年11月20日大會通過,是有史以來最為廣泛認可的國際公約。
古代凡年齡大于嬰兒而尚未成年的人都叫兒童,現代只指年紀小于少年的孩子。少小離家老大回,鄉音無改鬢毛衰。兒童相見不相識,笑問客從何處來。——唐·賀知章《回鄉偶書其一》 [2] 《列子·仲尼》:“聞兒童謠曰:‘立我蒸民,莫匪爾極。’”唐杜甫《羌村》詩之三:“兵革既未息,兒童盡東征。”清金人瑞《下車行》:“兒童合掌婦女拜,三年有成我能謳。”巴金《探索集·訪問廣島》:“我看見許多健康活潑的廣島兒童,在他們周圍開放著美麗的鮮花”。
古代年齡稱謂由小到大叫什么?
年齡稱謂是中國古代指代年齡的稱呼,從小到大的稱謂有初度、孩提、垂髫、總角、黃口、幼學、豆蔻、及笄、二八、加冠、而立之年、不惑之年、知命之年、耳順之年、從心之年、耄耋之年、期頤、雙稀等。
牙牙:象聲詞,嬰兒學語的聲音。如牙牙學語,因亦指小孩過程子開始學話。
初度:《離騷》“皇覽揆余初度兮,肇錫余以嘉名”。后稱1周歲為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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