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農民補償標準是多少錢
失地農民的補償標準包括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兩部分。
土地補償費是指政府或其他土地使用方按照土地的實際價值向失地農民支付的補償費用。具體數額應根據土地的用途、地理位置、市場價格等因素綜合考慮,一般來說不得低于當地同類土地的市場價格。
安置補助費是指政府或其他土地使用方為安置失地農民提供的資金或物質上的幫助。
根據不同地區的政策和實際情況,安置補助費的具體數額也有所不同,但一般來說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三倍。
需要注意的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應當分別核算,不能混為一談或者重復計算。同時,失地農民的家庭情況、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也應該納入考慮范圍,以充分保證他們的權益。
什么叫失地農民補償費
目前我國對失地農民的補償基本上是一種純粹的經濟補償,即國家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給農民以直接的經濟賠償,如土地補償費是對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財產補償,安置補助費是補償農業從業人員因征地而就業不充分或一時不能就業所承受的損失等等。 實際上,這樣的補償僅僅只是體現了對土地資源屬性的補償,而嚴重忽略了農業用地轉為非農業用地后土地使用權的價值。 而土地在我國現有保障制度下是農民生活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線,農民得到的征地補償收入理應包括失地農民的“養老金”和“看病錢”,但目前所得到的補償卻遠遠難以承擔起此兩項職能。 土地被征用后,失地農民的所有生活資料都要通過支付現金來購買,生活消費支出大幅度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