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置房70年后產權歸誰?
安置房產權70年后,根據土地使用者申請續期與否,決定土地適用權以及房產所有權的權屬,延期則歸原有者,不延期歸國家。
安置房最后會不會被回收?
法律分析:不會。
拆遷必須安置,這是法律規定,不會收回去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