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的提供對象是誰?為什么要實行工傷保險?以下是小編為您整理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工傷保險的提供對象是誰?
1、工傷保險對象的范圍是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勞動者。工傷保險作為抗御職業危害的保險制度適用于所有職工,任何職工發生工傷事故或遭受職業疾病,都應毫無例外地獲得工傷保險待遇。
2、工傷保險的責任具有賠償性。因此工傷保險是基于對工傷職工的賠償責任而設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其他社會保險是基于對職工生活困難的幫助和補償責任而設立的。統一專屬工傷保險方案與社保完全對接,補充了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賠償。
3、工傷保險實行無過錯責任原則。無論工傷事故的責任歸于用人單位還是職工個人或第三者,用人單位均應承擔保險責任。
4、工傷保險不同于養老保險等險種,勞動者不繳納保險費,全部費用由用人單位負擔。即工傷保險的投保人為用人單位。
5、工傷保險待遇相對優厚,標準較高,但因工傷事故的不同而有所差別。
6、其保障內容比商業意外保險要豐富。除了在工作時的意外傷害,也包括職業病的報銷、急性病猝死保險金、喪葬補助(工傷身故)。
為什么要實行工傷保險?
有利于均衡不同企業的負擔;有利于工傷事故賠償標準相對統一;有利于促進工傷預防、職業康復和安全生產,保護和發展社會生產力;有利于妥善處理事故和恢復正常生產經營,維護社會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