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合同通常來說是指保證人與人訂立的在主人不履行其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債務的協議。如何解決擔保合同糾紛?
(一)協商: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
(二)調解: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上級機關應在平等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而不能進行行政干預。當事人還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
(三)仲裁:合同當事人 協商不成,不愿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后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四)訴訟:如果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事后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將合同糾紛起訴到法院,尋求司法解決。除了上述一般特點之外,有些合同還具有其自愿的特點,如涉外合同糾紛,解決時可能會援引外國法律、而不是中國相關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擔保人可以推翻擔保合同嗎?
一般不可以,但有例外,如果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的保證,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自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