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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告發布《水文自動測報站運行維護技術規范》省級地方標準。該標準自2023年8月27日起實施,其出臺填補了湖北水文行業領域標準空白。
此項省級地方標準由湖北省水文中心牽頭起草制定,適用于湖北省行政區劃內的水文自動測報站的運行維護,規定了水文自動測報站運行維護的總體要求、設備設施運行維護的具體要求以及備品備件與設備報廢、運行維護管理質量控制要求。
此標準的出臺將逐步解決湖北水文自動測報站運行維護工作中存在的技術規定缺失、管理深度不夠等問題,對提高水文自動測報站運行效率和管理質量具有重要指導作用。同時,作為湖北出臺的首個水文地方標準,不僅為今后制定該省水文自動測報站系列標準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領作用,還對提升相關站點運行維護的標準化、規范化、信息化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下一步,省水文中心將結合行業實際,因地制宜地開展多渠道、多方式的宣傳活動,提升水文行業標準的社會知曉率、參與度,同時組織開展標準解讀、培訓等工作,保障標準有效實施,為推動水文高質量發展提供標準化技術支撐。(汪蘭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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