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費劃轉是什么意思?
現在社保也有檔次,社保檔次標準可以看看,不管是個人繳納,還是通過公司繳納,都是有檔次的。
社會保障費由地稅局,每月初向單位收取,所以只要員工在半個月內上班,單位就需要在本月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障費,員工需要承擔本月的個人社會保障費部分。根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15條,用人單位不得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克扣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三)法院判決、裁定要求扣繳的贍養費;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可以扣除的其他費用。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養老基本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養老基本保險費。
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失業個體工商戶、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根據中央關于機構改革的決策安排,稅務機關將從2019年1月1日起統一收取各項社會保險費和預劃轉的非稅收入。社會保險費由稅務機關統一征收。其主要目的是降低征繳成本,提高資金,社會保險的征繳管理效率,構建征繳管理規范、協作有力、責任明確、流程順暢、便捷高效的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體系和機制,實現資金社會保險的均衡、長期安全、可持續發展。
社會保險費轉移存在哪些稅收困難?
漏保的問題。目前,部分企業已依法辦理工商稅務登記,取得營業收入,實現工資正常發放。但是,他們沒有辦理養老城鎮職工基本保險登記,沒有正常繳納養老基本保險費,存在漏繳社會保險費的問題。為此,稅務機關應積極推動與人社部共享社會保險費信息,查找費用來源基礎,組織核實保險登記信息,篩選一方登記、另一方未登記的企業名單,不斷縮小未參保登記范圍,建立管理臺賬。
全額支付。調查顯示,部分企業雖然已經投保并繳費,但并未實現全保,未按規定標準繳費的現象相當突出。一方面,由于人員流動,資金困難,由于業務轉移到資金,員工的社會保障費受到擠壓;另一方面,有人有意少交社會保險費,侵犯了員工的合法權益。比如有的企業為了降低基數,少發工資,虛報上年已發工資總額。在接管期間,稅務部門應經常對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和社會保障征收系統進行信息關聯對比分析,建立個人所得稅完整詳細申報數據與員工社會保障征收入庫數據的交叉核對關系,準確查處涉及收費的違法行為。
征繳效率低。長期以來,一些地方采取的是先預收社會保險費,后查的管理模式。多個審核環節的時間和人力成本高,導致社會保險費收取效率低下。因此,稅務部門應充分發揮自身稅收征管優勢,加強稅費協同管理。實現系統自動生成參保單位和個人繳費基數,開發稅費智能管理系統,繳費單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一是城鎮職工的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自行繳納部分,職工繳費部分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
二是城鄉居民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政府統一組織,多方協調,由稅務部門集中征收或委托征收;
三是靈活就業人員應繳納的社會保障費,應借鑒自然人分散征收管理的方法進行征收。
社保費劃轉相關內容已經介紹過了,希望大家在看完之后有所了解,社保對于我們看病以及養老,是非常關鍵的,不了解的可以多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