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賬戶結息具體是什么意思?
賬戶完成結息交易的意思是指銀行按照你在銀行存款、貸款積數,以約定的利率結算存貸款利息。一般存、貸款利息,按月利率計息的按季結計,即以每季度最后月份的20日為結息日(3、6、9、12月的20日)。計息起訖日期從上季末月的21日起到本季末月的20日為止。
賬戶被司法凍結怎么處理?
賬戶被司法凍結可以到法院申請復議,要求依法解除凍結。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財產糾紛案件,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解除保全。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損失。如果真的保全有誤,是可以要求賠償的。因為很多賬戶涉及到支付貸款、發放員工工資等重要業務。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訴訟保全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遭受的損失。設備存放費用,屬因保全損失造成的必要費用。并應當附上一份不服財產保全的復議申請書。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一條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應當作出裁定,并送達被執行人和申請執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需要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協助的,人民法院應當制作協助執行通知書,連同裁定書副本一并送達協助執行人。查封、扣押、凍結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送達時發生法律效力。
第二條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占有的動產、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
未登記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權,依據土地使用權的審批文件和其他相關證據確定權屬。
對于第三人占有的動產或者登記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第三人書面確認該財產屬于被執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
第三條 作為執行依據的法律文書生效后至申請執行前,債權人可以向有執行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保全債務人的財產。人民法院可以參照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作出保全裁定,保全裁定應當立即執行。